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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

衡水桃城公安 2022-11-21 17:43:15

  为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,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现就规范疫情期间网络传播秩序,通告如下:

  一、认真甄别信息来源。全区广大网民要对互联网传播的涉疫信息仔细甄别、理智分析,对没有正规来源的文字、视频等涉疫信息,不得擅自在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等网络平台上传播。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发现谣言及时进行举报。对已发布或转发的来源不明、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,要及时予以删除,主动消除不良影响,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。

  二、严格履行管理责任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,群主要履行群组管理责任,“谁建群谁负责、谁管理谁负责”,遵守网络底线,守护网络文明,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;引导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,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,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。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的群主,依法追究其主体责任;对失密泄密、造谣传谣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主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三、依法保护个人信息。全区广大网民不得通过互联网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,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,对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,损害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以及散布他人隐私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四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。微信群、朋友圈、抖音、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,不得随意转发,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、视频、音频信息,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桃城区网信办举报。

  五、积极传播正能量。鼓励各网站、新媒体平台、公众账号以及广大网民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,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,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,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。

  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人人参与。在此呼吁广大网民理性发言,不制造、不散播谣言,同心助力,共抗疫情。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桃城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,携手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,保障有序社会环境。

  桃城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:0318-2680629,举报邮箱:hstaochengqu2013@163.com

 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举报电话:0318-6682505

  桃城区网信办

 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

  2022年11月2日

关键词:疫情,规范,网络传播,秩序